一、高训中心简介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简称“高训中心”)是由深圳市政府投资成立、隶属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高训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代表政府管理高技能人才公共训练资源(高训基地资源)。高训中心本着为社会公众提供开放、公益、先进的高技能人才服务的宗旨,面向本市各类院校、培训单位和企业单位(简称“培训机构”)免费开放,为高技能人才职业培训项目提供实操训练(简称“实训”)服务的公益性平台。
高训中心提供数字印刷、现代汽车维修、智能楼宇、工业自动化控制、工业设计等五个行业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高层次实训项目(模块)和相应紧缺工种(模块)实训项目。
二、师资库的建设与作用
1、师资库师资是高训中心向社会公开征求的合法对象。
2、师资库建立后,高训中心将就高训基地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管理规定等要求对师资库中的师资进行免费培训。
3、师资库师资经高训中心考核评估合格后,颁发高训基地实训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纳入高训中心师资库管理。
4、师资库师资仅供企业、社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在高训基地开展实训活动时进行选择,聘用为实训教师。
三、师资库师资自荐(推荐)条件
(一)师资库师资从事专业:
数字印刷、现代汽车维修、智能楼宇、工业自动化控制、工业设计。
(二)实训教师自荐(推荐)条件:
实训教师分为高级实训教师、实训教师和实训员三个等级。具体条件要求:
1、思想品德要求:
⑴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⑵热心政府公益事业,具有为高技能人才培训事业做出奉献的精神。
2、学历及技术职称要求:
⑴高级实训教师至少应具有高级技师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至少具有大专学历;
⑵实训教师至少应具有技师以上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至少具有大专学历;
⑶实训员至少应具有高级工资格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至少具有高中学历。
3、职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⑴高级实训教师应具有8年以上的本职业(工种)技术工作经历,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实际操作技能,熟悉本职业(工种)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
⑵实训教师应具有5年以上的本职业(工种)技术工作经历,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实际操作技能,了解本职业(工种)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
⑶实训员应具有5年以上的本职业(工种)技术工作经历,掌握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教学能力要求:
⑴高级实训教师和实训教师应具备一定的实训教学能力;实训员应具有实训助教能力。
⑵具有政府相关部门或行业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5、破格条件:
确有真才实学,具有高超操作技能(能工巧匠)和丰富工作经验者,可破格申请。
四、自荐(推荐)资料要求
1、填写《高训中心实训教师申请核准表》
2、递交个人简历和学历、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证等证书复印件。
3、呈送方式:电子邮件、邮递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307室
邮政编码:518045
电子邮箱:szgxjd@126.com
联系电话:82997524
联系人:宋老师
如果未被录取,恕不退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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