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查看更多产品信息

 
公司新闻
高训中心理事会赴香港职训局调研学习报告
2009-09-11 09:25:39

香港职业训练局理事会运作模式的启示

----高训中心理事会赴香港职训局调研学习报告

2009年8月9日至11日,根据2009年度高训中心理事会工作安排,由许少英理事长带队率领理事会成员刘胜、靳传勇、郎志来、封昌红、黄炳华、马阳及中心工作人员等9人组成考察团,前往香港职业训练局就理事会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学习。通过报告、参观、交流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参加调研的各位理事对公营机构理事会的运作规则有了一定的了解和体会。8月11日至15日马阳理事还参加了市人事局在香港组织的“深圳市公务员公营及法定机构管理培训班”,对香港职业训练局的管理制度和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又有一次较深入的学习和研究。以下是我们根据这两次学习考察所做的报告。

一、香港职训局的基本教育制度

香港职业训练局(简称为VTC)于1982年依据《香港职业训练条例》而成立,属于公营机构,辖下有高峰进修学院、才晋高等教育学院、香港专业教育学院、香港知专设计学院、工商资讯学院、旅游服务业培训发展中心、中华厨艺学院、海事训练学院、青年学院、训练及发展中心、邱子文高中学校等13家机构成员。每年为超过18万名学生(包括6万人岗前培训)提供全面的职前和在职训练,颁发国际认可的学历资格。

香港职业训练局是香港唯一一家大型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机构,旗下教育培训机构从本科(高峰进修学院)、专升本(才晋高等教育学院)、大专(专业教育学院)、中专(青年学院和训练及发展中心)、职业高中(邱子文高中学校),到基本技能训练和残障人士技能训练都有。香港义务教育为12年,为所有中三(初中)毕业生提供高中教育和职业培训资助。因此,学生在专业教育学院就读高级文凭(大专)、技术员级课程(中专)、职业高中或参加技能训练,只要属于高中阶段的教育培训,都纳入义务教育范畴。

香港职业训练局实行“多进入点、多出口点”的教育制度和文凭与资格证书“打通”制度。学生只要愿意,教育制度提供了各种途径,使其得以获得大专以及本科入学资格。无论是中专、大专或本科层次的学生,毕业后取得学历文凭,同时也就获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故中断课程,职训局会提供阶段性学业证书,证明其目前所达到的教育状况。当学生重返课堂继续学习时,还可以保留原来的成绩。

学习体会:

1、香港职业训练局是一个集职业院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一体的管理机构,所以能够建立起比较人性化和灵活性的职业教育制度。它不仅建立起初中毕业生向中专、大专以至本科学历教育升学的立交桥,而且建立了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的立交桥,使学历与职业资格结合起来,构建一个培养香港经济社会所需要的“双师型人才” (即工程师、技师)职业教育体系。反观我们深圳的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体制,仍然因为体制的分割而无法建立起这样一种构建现代产业结构所需要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制度。

2、香港职业训练局建立了一种灵活的教育培训制度,专业教育学院除了全日制教育外,也有业余制教育;技能培训既有晚间制和周末制,也有全日制的职业技能训练。而且职训局实行学分制度,学生在学期间可以因为各种原因暂时中断学业,职业训练局可以颁发阶段性学业证明,供其就业或其他用途使用,当学生需要重新入校延续学业时,原来的成绩可以延续。香港职业训练局的这种灵活的教育培训制度可以借鉴到我们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上,尤其是我们目前开发的专项技能证书培训,就是实行类似学分制(模块化)。

3、香港职业训练局总干事是法人代表,其下属的13家教育和培训机构,都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但是,每个学院院长或训练中心主管(主任)都具有一定的管理和营运权,包括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的权利。这些权利都来源于《香港职业训练条例》的规定。我们深圳市也出台了《深圳市职业训练条例》,但比较粗糙,而且没有类似的规定,应该修改细化该条例,把高训中心成立理事会后,理事会和行政执行人的各项权限做出比较明确的规定,使我们的管理和营运法定化。

二、香港职业训练局理事会基本情况

香港职业训练局由特别行政区教育统筹局负责管理,政府财政资助,属公营机构,不属政府编制,但需要定期向行政长官、教育局、劳工及福利局汇报工作。香港教育统筹局依据法例设立香港职业训练局理事会,理事会是政府委托管理职业训练局的决策机构。

职业训练局理事会成员属于荣誉职位,由教育统筹局在社会名流中选择提名,特区行政首长委任,实行“6、6制”,即每个理事在社会任职不超过6个,每个理事任期6年。理事不领薪酬,为义务工作,但可以成为其获得政府授勋的因素之一。

职业训练局理事会的基本职责是把握职业训练局的发展方向及政策方针、整个职训局的职数管理、物业权、经费预算和33位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命,如遇到现行法律条文需要更改的情况,则由理事会向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提出申请,通过后方可实施。

职业训练局理事会下设4个功能委员会、21个行业训练委员会及5个跨行业的一般委员会,协助推行工作。4个功能委员会包括常务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产业委员会、财务委员会。21个行业训练委员会负责就特定行业的培训事宜及人力需求提出建议。5个一般委员会对相关范畴的跨行业培训工作提出建议。

职业训练局理事会由22名成员组成,包括18位来自工商、服务、劳工、教育界等非政府人士,以及3名政府官员(教育局副秘书长、工业贸易署署长、劳动福利局劳工处处长)、1名执行干事。理事会成员全部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委任,最高任期不超过6年(1届为3年)。理事会主席(理事长)由非政府人士担当。职训局的执行干事为独立法人,对理事会负责,下设三个副执行干事,分别负责发展、运行及质量管理,另有战略规划科、财务及物料供应科、外务处直接对执行干事负责。

职业训练局理事会每季度举行一次会议,有需要时召开临时特别会议。每年年初拟定全年理事会会议计划,理事会在每次开会前两周,由执行干事确定会议主题,并将详细资料传至各理事。在理事会会议上,各理事针对会议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在理事会决策上,理事会主席可投决定性一票。香港教育统筹局与职业训练局理事会有一个协商机制和否决机制,如果教育局派出的理事认为职业训练局理事会将做出的决策事项有问题,教育局与理事会可以进行协商,;如果理事会做出的决策,教育局认为有违法例或超出教育局的资助能力,可以向特区行政长官报告,经特区行政长官批准,直接否决理事会决议。

学习体会:

1、职业培训局理事会成员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委任,这对于理事而言是极高的荣誉,理事也因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而具有获得特区政府授勋的可能,这将大大提高社会精英参与公益活动的积极性。我们的理事也应该由行政主管局提名,由市长委任,以提高理事任职的荣誉感和理事会工作效率。

2、职业训练局理事会依据法例履行职责,是政府委托管理职业训练局的决策机构,政府不干预理事会运作,不干预具体项目的决策,理事会主席由非政府人员担当,执行干事为独立法人,这些举措使得香港职训局拥有较大自由的管理和营运权限。我们的理事会的职责缺乏相应的法例规定,只是在理事会章程中作出规定,而理事会章程不属于法例,无法确立理事会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和权限,也无法约束理事会与行政执行人之间的关系。

3、职业训练局理事会与其政府主管部门建立的协商机制,对我们来说,有借鉴意义。政府部门代表在理事会决策中,必须把握国家的方针政策,当理事会出现决策意见分歧时,启动协商机制,有利于理事会的决策与政府宏观政策方针相协调,保证理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三、香港职业训练局经费来源及使用情况

香港职业训练局每年三分之二的经费来源于政府拨款,约18亿元港币,占香港政府财政开支的3.6%,三分之一来源于学费收入。职业训练局除全日制职业教育院校外,职业技能训练开办的课程,全部都是社会力量所无法举办的需要巨大投资的项目,不与民争利是其建设的基本原则之一。凡是政府投资建设的训练项目课程、十二年义务教育课程,全部免费。职业训练局下属19家机构只对超出十二年义务教育的项目,如本科教育、专升本教育和一些社会培训项目的学生收取学费。对于一些投入成本低、就业好的行业如股票、会计、物流等,职业训练局采取收费的方式开展培训。为避免不公平竞争,学费定价以市场为参考,收费不能低于市场价,职训局相关项目的培训量占到市场份额90%以上。

职业训练局每年所需要的经费,由职业训练局财务委员会汇总各机构的申请,报主管营运的副执行干事批准后,报理事会审议,并由理事会向香港教育统筹局提出经费需求,再由教育统筹局向特区政府财政司申请拨款。职业训练局下属机构所收取的学费被允许留在职业训练局,留作下一年度发展建设使用,教育统筹局会从职业训练局申请的下一年度建设经费中扣除部分。

职业训练局下属各机构对于每年的拨款,具有自主支配的权利,包括职员薪酬(按职业训练局职位薪酬表规定)、购置教学用具和材料、修校舍等,并且在职业训练局规定的范围内,可根据教学活动的变化,自主地聘用短期合同教师或专业人士。

学习体会:

1、香港职业训练局在开展训练服务过程中,把握着这样一个度,即凡政府投资建设的训练项目,必定是社会力量所无法投入的,没有市场竞争的,实行免费服务;有市场竞争的,不需要政府投入的培训项目,可以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这种理念和做法对我们今后的事业发展具有可借鉴意义。

2、香港职业训练局共有5200多员工,每年经费预算20亿,政府资助18亿,学费收入2亿,培养培训学生18万人。这18万人里面既有本科学历、也有大专学历、中专学历和职业高中学历教育,也有技能培训和残疾人培训,同时还有参与社会平等竞争的某些课程培训,体现了多样化、多层次培养训练职业技术人才的办学理念。结合我们深圳的情况,高技能人才中有70%以上的人只有初中、高中学历,继续教育(终身教育)是个大问题,我们应有所突破,与技师学院或职业技术学院合作,把大学层次的学历教育和技能提升培训结合起来,以提高高技能人才整体素质。

3、香港职业训练局下属机构具有一定的经费使用自主权,尤其是可以根据教学活动的变化,自主地聘用短期合同教师或专业人士,亦可解聘到期的短期合同教师或专业人士。我们的工作性质与香港职训局下属机构有所不同,我们的服务范围更大,同时具有较强的管理职能,但核心职能都属于职业技能训练服务机构,都属于公营机构。所以,我们也需要具有更灵活的经费使用和人员聘用权,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培训市场需要。

四、香港职业训练局的绩效评估与权力问责制

香港职业训练局参照特区政府评估各级行政机构的绩效评估制度,建立了切实可行而且有效的绩效评估制度和问责制。香港职业训练局采取的是成果评估法,即每个财政年度(上年4月1日——次年3月31日),由财政委员会根据各下属机构完成的年度工作计划情况和所拨款项进行分析、评估,发现有问题的,提交主管副执行干事,委派审计委员会审计。绩效评估采用内部评估方式,由理事会组织下属机构开展360度评估,学生采取不记名方式打分。最后,相关部门编写年报,总结年度营运情况,交至职业训练局理事会审批。

与绩效评估相应的是问责制,不同级别的机构成员都有其具体的职权范围和问责制。理事会负责制订政策,在决策过程中发生失误,会被问责;副执行干事对财政拨款的实施情况负责;各下属机构负责人对使用经费的情况负责。但是,教育统筹局只对执行干事问责。

香港职业训练局具有比较完善的决策机制。职业训练局编制香港职业训练总体规划,2003年编制了8年战略规划,作为蓝图指导着职业训练局的未来发展,同时通过定期审查、更新、并酌情修改,满足不断变化发展的情况。其各下属机构,在这个战略规划指导下,每年开办什么专业、招生数量多少,取决于各训练委员会制定的行业培训和人力需求报告。而职业训练局的21个职业训练委员会每两年与教育统筹署的统计处合作,开展行业培训和人力需求调研,提交各行业人力发展和教育制度发展调研报告。各下属机构依据这些行业人力资源需求开设课程和计划招生数量,再由各相关训练委员会评估。经过评估后,按计划申请年度业务工作经费。职业训练局主管营运的副执行干事批准计划后,报财政委员会编制财务预算报教育统筹局汇总后,经特区政府财政司提交立法会审议批准后下达执行。因此,在比较完善的决策机制下,只对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效果进行绩效评估和问责,具有高效、简单明了的意义。

学习体会:

1、香港政府每年投入公共服务的资源有限,这就要求职业训练局必须有效利用资源,科学估算各行业培训需求,量需投入服务。我们的各项服务项目也需要紧密结合深圳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集中优势资源。

2、职业训练局以成果评价下属各机构的绩效,是当前各发达国家政府绩效评估的通常做法,它可以避免单纯以效率评价绩效带来的弊病,同时,职业训练局年度计划的确定是以预期人才培养成果为目标,经费预算也是根据预期成果进行测算的,这就可以保证政府投入的经费具有较高的效率和效果。我们目前缺乏的正是这种以成果的预期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测算经费预算,也就无法以成果作为绩效评价的唯一指标。因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该向财政申请经费,与统计局和相关的行业协会合作,每两年做一次人才需求的调研,以保证深圳人才培养有的放矢,提高效率和效果。

3、香港职业训练局作为公营机构,在理事会的领导和教育统筹局的监管下,具有较大的管理和营运自主权,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灵活的调节经费和人力的投入,调节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向社会提供人才培养教育服务。我们目前的管理缺乏灵活性,理事会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出来,与政府进行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预期目标,即建设一个独立运作、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现代事业单位运行模式,还有较长的距离。

高训中心理事会作为深圳乃至全国事业单位改革的试点,其运作模式还处于摸索阶段。如何促进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更好地发挥政府公益平台作用,还需要学习先进经验,总结提高,持续改进,为深圳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首页 | 企业介绍 | 新闻动态 | 产品展示 | 服务与技术支持 | 留 言 板 | 联系我们
深圳市普泰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湖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工业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0755-26731029 传真:0755-26731031